天津代办中韩原产地证书FTA_专业办理产地证公司
我司作为商检局指定代理服务商,专业为天津出口企业办理中韩证书,中韩产地证,中韩原产地证,中韩FTA证书,中韩FTA原产地证,中韩原产地证FTA,为此开启绿色通道受理原产地证服务,所有证书先出证,查询证书真实性后再付款,防止上当受骗。下面我举例说明在办理中韩FTA原产地证时会遇到的一些问题及处理方法:
案例一:
问:我们是天津的一家外贸公司,近期出了一票货到韩国首尔,提单上发货人的地址下面多了一行邮编,收货人那也多了邮编,那么办理中韩FTA原产地证时是不是要和提单完全一致,也打上邮编?
答:中韩FTA原产地证上可显示也可以不显示邮编,只要收货人信息抬头信息和地址一致就不会影响交单,客户都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案例二:
问:我们是天津的一家工厂,出口一台机器到韩国,客户要求我们提供中韩FTA原产地证,可是我们没有在商检局背过案,想通过代理来出具,可是代理和我说什么双抬头中韩FTA原产地证,代理说的这个双抬头是什么意思呢?双抬头和单抬头又有怎么区别呢?
答:中韩FTA原产地证双抬头是指证书上显示两个公司的抬头,以出证公司OB你们公司的抬头,在这里OB是on behalf of的缩写,“on behalf of” 表示“as the agent of , on the part of ,作为***的代理,代表***”,其可理解为出证公司代理你们公司出这份中韩FTA原产地证;而单抬头的产地证是证书上只显示你们公司自己抬头,这样需要你们自己去商检局备案才可以办理,否则一律以双抬头的形式出现在证书上,两者的共同点都是不影响客户清关和办理退税。
感谢您的阅读,这里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列举出来,但是每篇文章我们都是用心在编辑,尽可能的把我们天津企业在办理中韩原产地证书FTA时经常遇到的问题写出来,如果您还有更多关于原产地证的疑问,欢迎来电或者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