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原产地证书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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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的单位首先根据 《注册程序》 申请注册登记,已在贸促会注册登记的申请单位,应由指定的原产地证申领员持贸促会颁发的《原产地证明书申领员证》向所在地的贸促会申领由贸促会统一印制的《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并准确、真实填写其中各栏。
(商检局)产地证申领程序
一、 办理注册登记
申请签发产地证书,必须先办理注册登记,经审核确认有申请资格后,才能按正常程序进行申请签发产地证书。自注册之日起满二年需办理年审。
办理注册登记须提交以下资料:(1)进出口经营权资格批准证书复印件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原产地证注册登记表(一式二份);
(4)产品成本明细单;
(5)产品所用的原辅料、零部件的进料发票复印件;
注册费500元,领取产地证注册登记证和证书号,通过网上申报产地)
每个注册企业都有一个注册号,该注册号在申请产地证时应填在申请书上,供计算机识别使用。
二、 产地证书的申领
注册后会对产地证申请手签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签发申报证件。不接受非申领员办理相关业务。新注册企业为临时申领员,企业变更申领员须提供情况说明。企业变更申领员一年不超过2次。
各单位凭申领员证办理产地证书业务,特殊情况下,可凭单位介绍信办理。
申请产地证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或《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申请书需盖申请单位公章;
(2)缮制完整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或《一般原产地书》一套,证书需签字、盖章。签字人员应是取得产地证申领资格的人员;
(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副本一份,发票需盖章,并应注明包装、数量、毛重,否则还需另附装箱单;
(4)含有进口成分的商品,需提供《含进口成分商品成本明细单》;
(5)后发证书,需提供提单;
接受网上产地证电子申报后,签发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产地证签证费: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每份40元,一般原产地证书每份35元。
三、 签发
通过软件填CO和FORMA,并且要通过网络将填写制好的原产地证信息发送到检验检疫局电子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签发。到检验检疫局签发CO时要持检验检疫局CO一份,并且需要随附原产地证书申请书和发票各一份,两者都通过软件打印。原产地证书申请书上需要盖上单位公章,而随附发票需要盖中英文条形章和法人章。申领FORMA是要提供空白FORMA一份,每联都要盖中英文条形章和申领员的签名,申领时一样要随附原产地证书和发票各一份。
(贸促会)申办原产地证明书
一、 注册登记与申核
申请单位须向签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经签证机构审核合格后,享有申办原产地证资格。
办理注册登记须提交以下资料:(1)提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当年有效的或经年审过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影印一份;
(2)提交政府主管部门授予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影印件一份;
(3)填写《申请中华人民共各国出口货物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
注册有效期为一年,以注册日年度为限。期满经年度审核合格的,续展一年。
二、产地证书的申领
企业一般于货物报关出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
企业经注册登记后,其授权及委派的手签员和申领员应接受稚机构的业务培训,并由申领员前往签证机构申领。
申请产地证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文件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
(3)出口货物商业发票;
签发机构通常不接受货物出运后才递交的申办原产证申请,但如遇特殊情况,签证机构可接受迟交的申请书,并酌情办理补证。在此情况下,申请单位递交原产地证明书和申请书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书:
1) 解释迟交申请书原因的函件;
2) 商业发票及提单、报关单。货物出运后申请原产地证,证书第十一栏应为实际申请日期和签发日期,签证机构须在证书第五栏加注英文“ISSUED RETROSPECTIVLY”印章。
四、 签发
签证机构接受企业在网上申领原产地证,企业可通过系统输入发票、原产地证等相关原始资料或数据,在保存并发送后,系统能够根据原产地证规则即时校验,将原产地证的申领住处发送到贸促会进行实进审证。并将审核结果回送到企业端显现。签证机构将及时签发经网上审核合格的原产地证书。
申请注册登记程序
1.注册登记:申请单位应持营业执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对外经济贸易经营权证明文件及证明货物符合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的有关资料,向所在地签证机构办理注册手续。申请单位的印章和申领人员的姓名在申请单位注册时应进行登记。证书申领人员应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申领员证。
2.申请签证:申请单位应至少在货物出运前3天,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证,提交下列文件:
(1)一般原产地证申请书一份;
(2) 缮制正确、清楚并经申请单位手签人员手签和加盖公章的一般原产地证一式四份;
(3)出口商的商业发票副本一份;
(4)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还得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3.申请签发"后发证书":原产地证一般应在货物出运前签发,但如属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申请签证,签发机构可酌情办理"后发证书"。
4.申请签发"重发证书":如果已签发的证书正本被盗、遗失或损毁,从签发之日起半年内,申请单位可申请重新签发证书;申请单位在申请签发"重发证书"前,应首先在〈〈国门时报〉〉上作遗失声明,除应提交重新缮制的证书以外,还应填写更改申请书并提供商业发票副本。
5.申请签发"更改证书":如果申请人要求更改或补充已签发证书的内容时,应填写更改申请书,申明更改理由和提供依据,退回原签发证书,签证机构经审核无误后予以签发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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